三部委联合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2021-11-05

三部委联合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来源:装备工业司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从2015年起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3月,三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近期还将召开片区项目对接会,宣贯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政策,部署有关工作。

重大技术装备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由于其技术复杂、价值量大,且直接关系用户企业生产经营,在首台(套)产品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面临市场初期应用瓶颈。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是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打造中国制造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针对重大技术装备投保风险由保险公司为目录内装备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挥保险功能,从而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试点期间,主要对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装备产品进行保险补偿。《目录》由工信部牵头制定,并根据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目录》主要体现政府对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引导,对入选装备产品的选择着重突出三方面:一是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是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二是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三是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目前2015年版的《目录》共包括14个领域360多项装备产品。试点期间,对制造《目录》内装备产品且投保定制化综合险的企业,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80%予以补贴。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是专门针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提供的定制化综合保险产品,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并公开发布统一的示范条款,主要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试点期间,鼓励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按照示范条款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业务,分担风险、分享收益。同时,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也可单独承保。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是三部委联合行动、共同开拓创新的实践探索,是保险业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一次新尝试、新突破,具体体现为“五创新”:一是思路创新。突破传统保险经营基于的大数法则,以险种组合和领域组合形成大数法则,创新思路,开展经营。二是产品创新。该产品是根据企业需求将质量险、责任险等突出风险集中打包而设计产生的一个新产品,既突出了保险保障的针对性,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降低了管理成本。三是承保创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价值高、风险大、标的少,在承保方式上鼓励由多家保险公司组建共保体方式,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营原则进行承保。四是补偿创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打破了传统的“谁投保谁受益”的保险补偿模式,采取生产方投保,购买方受益的做法,保险公司直接将赔款补偿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购买方。五是模式创新。由中央财政对重大成套装备的前三套或首批次合同保险费用给予补贴。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在工业领域实行保费补贴,也是继农业保险之后中央财政采取保费补贴方式支持的第二大类保险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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